校属各单位:
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开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,贯彻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方针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调动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出成果、出精品、出人才,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,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,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。
二、参评成果时限
凡组织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社科工作者,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,符合《实施细则》评奖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,均可申报参评。
三、学科分类
本次评奖,按照著作类(含译著、古籍整理、工具书类等)、论文类、智库研究类和社科普及读物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,按相近学科分成13个学科申报。
四、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
1.凡本次参评成果,由申报者按照《实施细则》规定,选择申报学科和成果形式。
2.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。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。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,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。
3.本次申报试行网上申报、书面申报同步进行。
(1)网上申报:申报人登录省社联官网(www.jxskw.gov.cn),点击“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”,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、合作人信息,上传申报评审表(只需上传第4页及以后的内容,前3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)、成果材料(匿名)、社会反响材料(匿名),最后提交单位审核,逾期系统自动关闭。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、匿名成果材料(限120M)和匿名社会反响材料(限120M)只能为PDF格式,不支持图片、DOC、DOCX、CAJ等格式。
(2)书面申报:申报者须向受理单位提交申报成果纸质材料,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,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,具体材料包括:《江西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》一式6份(无须匿名),成果原件、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式7份(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相关信息,另5份隐去成果中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,如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,一经查实,取消当年参评资格)。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、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,单独装订成册,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及成果主要内容。不论获奖与否,纸质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本人。
五、申报时间: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10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张火萍 电话:83659823
附件1. 评选实施细则
附件2. 申报学科目录
附件3. 申报评审表
附件4. 申报汇总表
附件5. 系统用户手册—申报人
科研处
2021年4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