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接《江西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“十四五”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根据“十四五”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相关部署安排和《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“十四五”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已开始,认定方向、条件、内容详见通知文件,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年8月23日前,将《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申请报告》纸质版一式七份交至科研处1008B。
联系人:张火萍 电话:83659823
附件1: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
科研处
2021年8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