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工作要求,服务学校“立德树人”中心工作,保障工作专业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推进,经研究,决定成立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、学院工作组、班级认定小组,名单构成及职责安排如下:
一、指导委员会
主任:主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
委员:校团委、教务处、学工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
(一)职责权限
指导委员会负责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方案的制定,统筹教育教学资源、部门协同,监督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,裁决学生对“第二课堂课成绩单”活动结果的申诉。
指导委员会下设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办公室,并成立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工作小组,由校团委指导,负责全校学生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活动的统筹规划、指导、考评等工作。
(二)工作安排
1.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及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情况,适时修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系列制度;
2.指导委员会召开学校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会议,听取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情况及学院工作汇报并作指导;
3.指导委员会指定相关部门成员,裁决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申诉事件。
4.指导委员会定期督导各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开展情况,对组织不力、推进迟缓、效果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,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学年考核。
二、学院管理工作组
组长:党总支书记和分管教学副院长
成员:学院团总支书记、院办公室主任、辅导员
(一)职责权限
学院管理工作组负责组织全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实施工作。内容主要为规划学院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课程项目设置,保障管理员队伍建设,支持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活动开展,审核团支部认定结果并在学院统一公示等工作。
(二)工作安排
1.学院管理工作组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,把握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立德树人的发力点,合理安排学院“第二课堂课成绩单”活动项目;
2.加大特色品牌项目开发,保障第二课堂活动开展的覆盖面;
3.提供合理数量的学生干部岗位,加强管理员队伍建设,抓好队伍纪律管理及业务指导;
4.建立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档案库,按照教务处要求,档案保留至少三年;
5.常态化进行线上活动发起,以及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学分审核置换工作;
6.审核公示全院学生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的结果,结果向教务处备案;
三、班级认定小组
组长:团支部书记
成员:团小组成员和学生代表
(一)职责权限
认定小组负责班级学生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学分的认定、公示和上报等工作。
(二)工作安排
1.班级认定小组由团支书任组长,团小组成员、学生代表组成5-7人认定小组;
2.认定工作公开进行,接受监督;
3.认定结果公示无异后,由每名学生签字,结果报学院管理工作组审核备案。